中小学每学期将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发布时间:2024-12-04
期号:
1813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胡梦蝶) 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指引》对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各校还要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通过课堂教学、宣传活动以及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使学生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
《指引》还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强化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及校外供餐管理,应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在膳食经费管理方面,《指引》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学校收取伙食费应积极推行网上缴费方式,由学生家长或学生直接将伙食费缴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转入个人账户,不得公款私存。伙食费不得由老师、家委会、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等集体或个人收取。实行配餐或托餐方式供餐的中小学校,伙食费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