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今年初中学考报名将于11月9日启动,无本市户籍,但属于以下九种情况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另外,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黄庄职高和首钢技师学院。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这些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时要提供相应材料。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有北京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和北京工作居住证,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符合“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京籍考生应提供考生户口簿,父(或母)本市户口簿,父母结婚证以及考生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此外,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