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无疫情学校可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发布时间:2023-01-12 期号: 1682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胡梦蝶)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没有疫情的学校可开展线下正常教学活动。

《方案》在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加强学校物资储备、改进校园公共卫生、完善师生服务保障、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等九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在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中小学校还要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

做好师生健康监测也是重要一环,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的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学校发现发热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为了加强监测,学校还可会同社区开展师生中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及时建档立卡,开展健康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此外,学校还应按照人口总数的 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总数较多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同时,学校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支持校地协同,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协调属地医院包联学校,安排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工作,健全将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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