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高招体检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高考生都要参加当年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高招体检结果对考生填报志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考生体检前要预防感冒、保证睡眠并适当运动,确保各项化验指标正常。
考生要在指定机构参加体检、补检
2026年全市高招体检时间为3月2日至31日。考生具体体检时间由所在区考试中心指导各学校与辖区内高招体检指定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并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考生须在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北京市体检中心专项业务科科长窦紫岩提示,考生参加高招体检要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体检当天,考生尽量穿宽松的衣服以便穿脱,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上午体检的考生当天早晨要禁食;下午体检的考生可进少量清淡早餐,在上午9时后禁食,可饮用少量白开水。因体检项目中含裸眼视力检查,视力不好的考生体检时最好戴框架式眼镜,避免因摘戴隐形眼镜带来不便;听力不好的考生如戴助听器,要提前向医生讲明。
据悉,全市高招体检会诊时间为 3月2日至31日期间每周三13:30至15:30,地点为北京市体检中心一层会诊接待室。会诊时,考生要携带高招体检医疗机构开具的会诊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6月11日12:30至15:3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区体检的考生可到北京市体检中心马甸体检部补检。补检前,考生要关注北京市体检中心微信服务号(beijing_tijian)并提前预约;补检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提前向报名单位领取)和体检费。
5月10日至8月31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或关注北京市体检中心微信服务号查询本人体检结果;补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31日。
体检后,各区高招体检指定医疗机构将出具《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并送至考生报名单位。各报名单位收到该表后会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并将体检表放入考生纸质档案中。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在收到体检结果一周内,通过报名单位向高招体检医疗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由高招体检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安排复检。
体检前注意饮食、保证休息
体检前一周,考生要尽量避免服用损肝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结果;若病情需要不必强行停药,体检时向医生讲明即可。体检前三天,考生要规律作息,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宜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过度劳累会导致肝脏负担加重。
窦紫岩提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升高,如饮食不当、疲劳、饮酒、感冒,甚至情绪因素等。因此,考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在体检前尽量减少外出用餐;切忌暴饮暴食或经常饥饿,注意均衡饮食,尽量少食油炸食品和方便食品,同时适量增加食物中的纤维素,以保证肝功能正常;考生要预防病毒性感冒,因为感冒后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的情况,如果已经感冒也不必过度担心,要好好休息,在医生指导下适量服用药物;家长不要给考生滥用药物和补品,多数孩子的营养已经足够,平常只要均衡地摄取营养即可,大量高营养补品反而会加重肝脏负担,不利于考生身体健康。
此外,每年高招体检中,最令考生头疼的便是视力检测,因为部分院校、专业录取时对视力有一定要求。考生近期要注意用眼卫生,例如,坚持每天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自身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保证良好的照明环境,每隔1小时向远处眺望10分钟;保证充足睡眠时间,如果休息时间少,眼睛长期处于疲劳状态,就容易引发近视;控制电脑、手机的使用时长,同时不要忘记眨眼,眨眼能使泪液覆盖在眼睛上,湿润角膜;此外,坚持体育锻炼,适当运动可使眼肌受到锻炼,增强眼晶状体的调节能力。考生要注意的是,运动前一定做好准备和防护工作,不要出现运动拉伤、扭伤甚至骨折的情况,否则会直接影响高考体检结果。
仔细阅读“报考专业意见”
每年高招录取时,均有考生因身体条件与所报院校或专业的要求不符而被退档。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高考生在拿到自己的体检表后,要认真查看,全面了解自己的体检情况,同时要重点查看体检表最下方的“报考专业意见”。对于“报考专业意见”中提出的不适宜选报专业,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避开,否则在录取时可能会因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而被退档。
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执行以来,高等院校在录取工作中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高等院校可根据自身院校或某些专业特点,在身体方面提出合理的附加条件。例如,医学类院校常会在色觉、视力上有所要求,体育类、艺术类学校常会对考生身高有要求。因此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除以《指导意见》为依据外,还要仔细查阅所报院校招生章程,核对其是否有附加要求,从而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理想的学校和专业。
对于考生普遍关心的屈光不正问题,《指导意见》中有关视力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一,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即专业受限)的主要包括飞行、航海技术、消防、刑侦、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等。这些专业对视力的要求较高,考生视力若不达标准,招生学校不会录取。其二,《指导意见》按不同的视力标准,分别列举了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所谓不宜就读,即考生有可能完成专业学习,但在择业时可能因视力达不到专业要求而遇到很大困难。招生学校在掌握此部分标准时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往往会根据本校招生情况决定具体录取标准。未达到相关视力标准的考生在报考此部分专业时有一定风险,须慎重考虑。因此在填报志愿时,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各校招生章程,仔细寻找有无附加视力要求,避免盲目报考。
(北京考试报记者 宋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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