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同意设置24所本科高校
发布时间:2024-06-06
期号:
1779期
教育部拟同意设置24所本科高校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5月15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拟同意设置康复大学等24所高校,性质均为公办。
公示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中国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康复大学等24所高校。
根据本次公示名单,海南医学院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宁夏师范学院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转设为长沙工业学院。其余21所高校为新设,包括康复大学、深圳理工大学、青海理工学院、邢台医学院、朝阳师范学院、陇南师范学院、甘肃警察学院、新疆和田学院等。
这24所学校中,包含13所职业大学和职业技术大学,分别为民政职业大学、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柳州职业技术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大学、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贵州交通职业大学、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此前,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曾发布拟同意设置河南体育学院、肇庆医学院、丽江师范学院、陕西警察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青海职业技术大学等7所本科高校,同时,牡丹江医学院更名为牡丹江医科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更名为佛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