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发布 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在列
发布时间:2023-10-12
期号:
1727期
北京地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发布
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在列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北京市教委日前公布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其中有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北京市教委要求各相关高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艺术类专业校考各项工作。
这11所具有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的高校分别为:清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和中央民族大学。招生专业包括绘画、雕塑、摄影、动画、表演、建筑学、音乐表演等。
此前,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相关文件称,要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全市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全市统考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
2024年将全面实施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专业考试。对于北京市统考已覆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原则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统考成绩。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全市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在京高校应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至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