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4月30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3-04-12 期号: 1698期

南方科技大学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4月30日截止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岳 阳)  南方科技大学近日发布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面向北京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报名4月30日截止。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考生要在4月30日前,登录学校招生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于5月中下旬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学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全国统一机试将于6月11日下午举行,合格的考生可于6月中下旬参加面试。

学校对部分考生实行优录政策。对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5分、10分、5分计(百分制);在只设面试的省份,以上一、二、三等奖考生面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5分、10分、5分计(百分制)。上述各项成绩加分后以满分100分为限(百分制)。

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北京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须在高考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方科技大学。

学校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数学成绩、理综(物理)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此外,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仅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科目合格计满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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