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备好7类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1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教师资格认定3月21日后启动。记者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获悉,考生认定时要提交7类材料及相关复印件,部分材料要提前准备。

  这7类材料为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考试合格证明、学历证书、体检证明、普通话证书、身份证、一寸照片。

  报名开始后,考生要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4或A3纸正反面打印(原件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填好后要加盖公章。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有关老师提醒,往年申请现场有考生因为各种原因未加盖公章,影响了当年认定。考生还要注意加盖公章部门的要求。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版,考生可下载PDF版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持军队院校学历的,要有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定证明。持国外学历的,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属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要在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16年10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7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要重新体检。申请人要参加普通话测试并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要求。

  此外,考生还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必要时,应认定单位要求,要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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