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考试快递

发布时间:2009-09-07 期号:

韩国语能力考试准考证开始打印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  教育部考试中心日前通知,报考9月13日韩国语能力考试的考生,在13日前可根据注册的证件号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据了解,韩国语能力考试包括一般韩国语考试和实务韩国语考试。赴韩留学的小学生需递交一般韩国语能力的初级证书,申请初、高中时需要递交中级证书,申请大学及研究生院时需递交高级证书。

旧注会考试成绩12月查询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旧注会考试上周末结束。中注协日前公布,本次考试成绩12月可查询。
  据了解,本次考试结束后,试卷由财政部考办组织专业人员评阅,考试成绩预计在12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既可通过省级考办查询成绩,也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查询考试成绩。
      自1991年开始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来,注会考试已举行17次,共有14.6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成绩。自1999年开始,财政部考委会在香港和北京为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设置考场,2004年起又增设了上海考区,现有460余名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取得了全科合格成绩。本次旧注会考试有864名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报名。

港澳居民内地从事律师办法修改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 司法部日前发布《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修改内容涉及实习、培训、在内地申请执业等。该决定施行后,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属于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律师的,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参加由内地地方律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符合规定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由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出具并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申请人在香港、澳门的执业经历、年限的证明。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