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今秋涵盖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2017-04-1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从高校拓展到科研院所等各类培养单位。这是记者日前从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的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中了解到的。

  助学政策突出无缝衔接,做到“四个全覆盖”。培养单位全覆盖,确保资助政策惠及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培养单位学生,不留死角,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业务覆盖范围从高校拓展到科研院所等各类培养单位;教育层次全覆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各阶段学生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政策;公办民办全覆盖,重申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所有区域全覆盖,要求所有省份在4月30日前出台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区域就业学生,按照“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助学政策精准发力,做到“四个精准”。对象精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力度精准,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分配精准,优化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向民族院校以及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高校等培养单位倾斜,并统筹考虑不同学科专业、培养层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发放精准,认真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

  助学政策资助育人,做到“三个结合”:严格评定和人文关怀相结合;信息公开和保护隐私相结合;保障学业和促进成才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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