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体检6月9日补检

发布时间:2018-06-0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体检中心获悉,高招体检全市补检时间为6月9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之前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北京市体检中心马甸部(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2层)参加补检。

  北京市体检中心专项业务科科长窦紫岩提醒,参加补检的考生尽量避免服用损肝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转氨酶结果。如果考生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慢性疾病,如确因病情需要不必强行停药,但要提前向体检医生说明。补检当天,考生可食少量清淡早餐,但要从9时后禁食,可饮用少量白开水。体检项目中含裸眼视力检查。视力不好的考生体检时最好戴框架式眼镜,避免因摘戴隐形眼镜带来不便。戴助听器的考生要提前向医生讲明。补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15日。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在体检结果网上公布查询之日起的两周内,通过报名单位向所在体检医院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院根据情况安排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存异议,可通过体检医院或区招办向市体检中心提出终检申请。

  考生拿到体检表后,可看到的体检项目结果包括询问病史、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检验科、放射科等。体检表最下方有一栏报考专业建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体检结论一般包含三种情况:一是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提示考生的身体状况符合高校各专业学习的要求;二是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所列专业,提示考生的身体状况属于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报考时要避开这些条款涉及的相关专业;三是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院校各专业,提示考生的身体状况属于第一部分中的某一条款情况,这部分考生要先治疗疾病,暂不宜报考。除这三种情况外,如考生报考公安类院校、军校,还要另行参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要求执行。 

  体检结果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考生要认真阅读《2018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填报志愿时,根据体检表下方的“报考专业建议”,并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关于身体条件的补充规定填报志愿。在填报志愿前,考生要特别注意高校自定的身体条件补充规定,如一些医学类院校会对视力、色觉有具体要求;一些体育类院校会对身高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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